站内搜索
|
首页 > 欢迎光临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中医类药品的研发、生产、批发及销售,中医学研究及技术信息咨询;保健品的研发、生产、批发销售及技术信息咨询;预包装食品:坚果、糖果饮片、饮品、袋泡茶及配制酒的研发、生产、批发、销售和技术信息咨询;化妆品类的技术研发、生产、批发、销售及技术信息咨询;虫、草类中药材养殖(种植)、提纯、深加工及养殖(种植)技术推广和信息咨询;生物产品的技术开发、研制、生产、技术咨询.及信息服务;从事货物的进出口业务、批发和销售;其他网络信息咨询及服务。涉及许可经营项目,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) [详细介绍]
|